2006年8月,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山东省财政厅核准,将资产评估资质从事务所分立,由此成立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接事务所的资产评估业务。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安民。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资产评估、税务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等。
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管理团队是一支以资产评估师为主体的知识层次高、业务素质强、富有开拓精神的服务团队,涉及财务、经济、金融、建筑、机械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
公司评估人员先后高质量完成多个大中型资产评估项目,评估范畴广泛涉及蓝色海洋经济、电力、石油、冶金、化工、城市公用事业等各个行业领域,以及烟台司法机构委托的司法鉴定项目。公司秉着“以诚取信、以信取众、以质取胜”的执业理念和“客观、公正、真诚、高效”的经营宗旨服务于社会各界,并与社会各界建立了良好的业务伙伴关系,受到了各方的好评。历年来,在山东省财政厅组织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中,位列山东省同行业前四十名。
了解详情山东省财政厅、烟台市国资委、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质监局、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烟台市仲裁委等政府机构。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天津银行、烟台银行、潍坊银行、青岛银行、日照银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泰安市人民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