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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实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新时代行业党建工作作出新探索、实现新突破,继续走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前列。

2008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以会计师等行业为突破口探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中组部的指导和支持下,2009年以来,财政部党组全面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党的建设,探索了“条块结合”的社会组织党建新路,行业党建进入新阶段,面临着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从组织建党向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并重转变,从重形式向发挥作用转变,从有活动向规范化、标准化转变的新任务新矛盾。财政部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专门寻求中组部指导,制发《通知》,围绕明责、履责、问责,对行业党建工作的一些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和规范。

《通知》明确了行业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党中央有关精神和中组部部署要求,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以及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统筹指导下,财政部门党组加强对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行业党组织具体负责,财政部门党组领导同级行业党组织、上级行业党组织指导下级行业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由行业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体制优势,推动形成统一归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行业党建工作格局。

《通知》特别强调,组织关系隶属于属地两新工委或属地党委其他工作部门的行业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市(地、州、盟)行业党组织,没有成立行业党组织的市(地、州、盟),由市(地、州、盟)财政部门党组织负责管理;组织关系暂未转入行业党组织的,行业党组织或财政部门党组织也要加强管理。

《通知》明确了有关方面对行业党建工作责任的内容。财政部门党组对行业党建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党对行业的领导,确保行业发展的正确方向;研究解决行业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审议行业党建工作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推动解决行业党建和统战群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审查同级注协章程,审定同级注协负责人人选;任免同级行业党委委员;监督检查行业党建工作。《通知》对各级行业党组织的具体责任作了界定和区分,避免行业党建工作“上下一般粗”“一个套路打到底”。全国行业党委主要负责事关行业党建工作全局的重大工作,省级行业党组织着重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市级行业党组织着重抓好经常性工作的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按要求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领导本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通知》明确了行业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财政部门党组要把行业党建工作纳入本部门党建工作总体规划,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由财政部门党员负责同志担任同级行业党组织书记,设置行业党组织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在行业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于已经脱钩的注协,要通过行业党组织加强对协会工作的领导,确保脱行政不脱组织,脱钩不脱管。行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同级注协的政治引领,健全上下级行业党组织的指导机制,推动行业党建工作与协会管理相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加强对统战群团组织的领导,巩固“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机制。

《通知》明确了行业党建工作责任的考核监督与追责。财政部门党组、行业党组织、行业纪检机构要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一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财政部门党组要把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同级行业党组织、协会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落实责任不认真、不得力的,要予以追责。行业党组织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内容,及时约谈党建工作滞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对推脱不改或敷衍整改的,视情况予以处理。

(转载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原文链接http://www.cicpa.org.cn/news/202011/t20201103_53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