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烟台市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加之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员大规模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明显提高。为保障烟台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严格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控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严加密内部防控措施,做好环境通风、清洁消毒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演出、年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线上形式召开;确需举办线下会议活动的,要严控规模和范围,规范做好通风消毒、间隔就坐、佩戴口罩、人员筛查等工作,对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一律禁止参会。“两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减少聚集活动,带头减少人员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

严格公共场所防控

交通场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公园景区、文化娱乐、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管理要求,规范做好场所消杀、通风换气、环境卫生等工作。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要从严加强出入管理,从严加强日常监管,从严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出现人员大规模拥堵聚集、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严格村居(社区)防控

各村居(社区)要全面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发现未纳入疫情防控体系的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烟返烟人员,要第一时间核查并报告所在区市指挥部。要督促引导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烟返烟人员于抵烟前3日,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和单位申报,如实报告行程轨迹、健康状况等信息,配合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健康监测,优化服务保障,确保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人员不出户、生活不断档;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区市指挥部予以妥善处置。

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规定,对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一律不得进入我市生产、销售、使用。销售场所须设置进口冷链食品专柜,安排专人销售,并在专柜显著位置公示追溯二维码,供消费者监督查询。广大消费者应尽可能到正规市场、超市、门店等选购进口冷链食品,现场购买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正确佩戴口罩并索要购物票据;清洗加工时,应注意生熟分开,确保烧熟煮透,尽量避免生吃。

严格医疗机构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要全面执行预检分诊制度、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门急诊和住院防控措施,严格全体职工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完善诊疗流程,合理安排值班,严防院内感染。市民前往医院就诊、陪护探视、与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接触时,务必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各项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严格市民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应增强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两节”期间,尽量不举办参加人数较多的聚餐聚会,活动时间尽可能简短,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合理安排出行,提倡在烟过节,非必要不离烟、不出境,避免前往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如确需出行,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配合查验,尽量在空气流通的空间等候,不在人员拥挤场所久留,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消毒,妥善保存车票等票证备存查询。随时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须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选择非公共交通方式,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 对涉疫情况,市委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单位将按规定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保持理性平和心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我市良好疫情防控秩序。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