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时期 社区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总结社区教育在“十三五”时期,特别是《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以来的落实情况,客观评价实施进展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意见建议,为“十四五”期间社区教育发展决策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三五”时期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结材料提供及要求

  各省、自治区、市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编写“十三五”时期社区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做好2019年和2020年数据统计分析、案例征集整理展示等工作。此项工作建议依托各地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或社区大学)进行撰写和填报。

  (一)提交社区教育“十三五”时期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模版见附件1)一般不少于8000字,需提供有关文件名称及文号和图表、数据,且详实、可靠。对照《意见》主要内容,梳理自2016年以来,本行政区域贯彻落实《意见》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本地区发展社区教育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撰写2019年以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面向社区居民开展互联网学习的情况;“十四五”时期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近期目标(2025年)、远期目标(2035年)、总体思路、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

  (二)撰写社区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10个优秀社区教育典型案例(案例撰写模板见附件2)。案例主题包括:社区教育新时代文明实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社区老年教育、公民素质教育、人居环境治理、乡村振兴、家庭教育、公共卫生教育、服饰礼仪素养和信息素养提升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以及各级在推进社区教育中,主动联系多部门推动、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拓展终身学习渠道、营造“时时、处处、人人”泛在可及的学习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案例。

  (三)填写社区教育工作统计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填报2019和2020两个年度的社区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其中,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填写“省级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地(市)填写“地市级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国家级和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及实验区填写“示范区和实验区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非实验区、非示范区的区(县)填写“区(县)级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通知及上述表格,请登录中国社区教育网(网址:www.shequ.edu.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

  各项数据填报要翔实、准确,2019年度填写全年数据,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度填写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的数据。本次统计为全口径数据,非实验区、非示范区的区(县)均需要填报。

  二、网上数据填报

  登陆中国社区教育网(网址:www.shequ.edu.cn)进行各项材料网上填报,填报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联系。

  其中,2019年和2020年调查统计表于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十三五”期间的典型案例和总结报告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上传完成,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城乡社会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