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 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 化利率体系。利率市场化下,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水平,自主定价金融资产, 这在客观上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且有效的基准利率作参考,故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从国际经验看,早期以国债利率作为市场利率基准,后来银行机构发现,以 此作为利率基准会使其资产负债表存在难以对冲的利率基差风险(姚名睿, 2019)。 而选择体现银行信用风险溢价的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定价基准,则可避免此风险,且LIBOR可通过欧洲美元期货及利率互换完善其利率期限结构,故 LIBOR逐渐替代国债利率作为市场利率基准。近年来,因受LIBOR操纵丑闻等因 素影响,美、英、日、瑞士以及欧盟等均计划改革基准利率,如美国于2017年6月确定采用“广泛的国债回购融资利率” (BTFR)替代美元LIBOR,将美元基准利率由无担保拆借利率转向有担保的回购利率,后又将其命名为“担保隔夜融资利 率”(SOFR)。随后 ,芝加哥商品交易 所(CME)推出SOFR期货,同时CME、伦敦清算所还开展了SOFR隔夜指数互换 (OIS)交易,试图完善基于SOFR的利率 期限结构。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基准利率尚未形成,现有可培育对象主要包括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回购利率和国债利率。其中,SHIBOR是由18家商 业银行自主报出后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目前在市场化产品定价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如货币市场的同业借款、同业存款;债券市场的浮息债券、短期融资券; 衍生品市场的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 等。但其形成机制与LIBOR类似,缺乏真实的交易基础,存在潜在的被操纵风险。 回购利率是用证券作抵押进行短期融资时所需支付的利率,其期限与SHIBOR同为一年之内,但我国回购交易较为活跃, 所形成的回购利率实质上已成为货币市场利率的代表。
作者单位:何志刚,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陈佳愈,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本文为浙江省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 (LY16G030001) 研究成果。